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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勞務合同是確立雇主和勞務人員相互間法律關系、各自的權利、義務和職責的重要文件,是受到法律保證的。一旦雙方簽訂勞務合同後開始生效, 雙方都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辦事。如外勞申請發生糾紛, 雙方都要根據簽訂的合同條款解決。如果不簽訂書面勞務合同, 一旦發生糾紛, 不但很難處理, 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  勞務出口合同都包括哪些內容

  勞務出口合同除具備一般經濟合同的序文、條款和結尾三個部分外外勞仲介, 還必須包括以下內容:

  (1)勞務名稱;(2)雙方職責;(3)工資待遇;(4)生活條件;(5)勞動保證;(6)人身保險;(7)衛生保健;(8)工作時間;(9)休假時間;(10)合同期限等。

  勞務人員的待遇包括哪些內容

  出國勞務人的待遇一般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:

  (1)工資待遇(包括基本工資、加班工資、法定和公休假日工資、增加和減發工資規定等);

  (2)勞動保證和保險待遇(保括勞動保證措施外勞仲介、衛生保健制度、醫療保險辦法、勞保用品標准、工傷事故責任、人身意外保險等);

  (3)生活待遇(包括住宿標准、伙食標准、交通工具等級等);

  (4)工作與休假待遇(包括工作時間、休息時間、休假期限、輪班規定等);

  (5)其他待遇(如家屬探親待遇、培訓待遇等)。

  通過勞務出口勞務是否應簽訂勞務代理合同

  個人通過勞務的招聘等而參加勞務出口人力仲介公司, 也應和該簽訂勞務代理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, 以明確雙方的權利、義務和職責等。

  怎樣獲得勞務出口聘書

  擬勞務出口的個人獲得適合本人條件的勞務出口信息後, 可通過他人, 也可親自向國外有關方面索取聘用通知書。一般作法是:首先將個人的詳細資料(本人的基本情況、簡歷、專 人力仲介業技術證書、健康證書等)遞交對方, 然後等待對方審核批准後發給聘書。

  個人申辦勞務出口的人力仲介公司程序有哪些

  申請人以個人名義出國勞務者, 其申請程序是:

  (1)獲得有關適合本人條件的勞務信息;

  (2)將本人的相關資料遞交勞務進口方;

  這些資料一般包括:本人基本情況(姓名人力仲介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國籍、學歷、專業技術職稱、地址、電話等)和專業技術證件(學歷證書、職稱證書、技術等級證書等)的復印件等。

  (3)勞務進口方發出聘書;

  (4)與勞務進口方簽訂勞務合同;

  (5)到公證機關對有關證件進行公證;

  (6)到公安機關申領護照和出境登記卡;

  (7)到衛生檢疫部門人力仲介辦理健康證明書;

  (8)到有關駐華使(領)館申辦簽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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