棧板是物流產業中最基本的集裝單元和棧板搬運器具,它隨著貨物在生產商、批發商、銷售商和用戶之間流通。棧板的這種流通性導致棧板尺寸,要與產品包裝模數相適用,以保證棧板有最佳的載貨效率;要與各類叉車尺寸相適應,以優化裝卸效率;要與貨架規格相適應,以提高倉儲效率;要與貨運汽車、火車篷車、集裝箱規格相適應,以改善運輸效率。所以棧板尺寸標准是物流產業最為基礎、最為典型的關聯性標准,它的修訂將會導致一系列物流設備與設施標准的變更,從而產生巨大的社會調整成本。

  從國際貿易的角度來看,每一個國家利益集團都希望其他國家采用自己的棧板標准,以便於本國的貨物能夠充分利用它國的物流設備和設施,低成本順利進入它國市場,而又不願意為它國因改變棧板標准,進而改變產業標准分擔任何代價。因此棧板尺寸標准歷來是國際貿易與物流領域鬥爭的焦點。根據澳大利亞交通部的測算,如果澳大利亞放棄棧板標准1165×1165mm,改為采用1200×1000mm棧板國際標准,將會帶來現值為25億美元的淨收益,但在未來10年內也會給澳大利亞產生16億美元的經濟損失,可見棧板標准的經濟價值有多麼巨大,所以一個國家一般不會輕易改變本國的棧板尺寸標准。

  為了推行中國標准化事業,我國專家在1996年首次對棧板尺寸標准進行了修訂,等效采用了ISO世界標准化組織1988年推薦使用的四種規格。但經過木箱近10年的實踐後發現,盡管在實踐使用的棧板規格還是較多,但多數棧板規格主要還是集中在1200×1000mm和1100×1100mm兩種規格上。而且2003年ISO世界標准化組織在難以協調世界各國物流標准利益的情況下,在保持原有四種規格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兩種規格(1100×1100mm和1067×1067mm),迫使我國不得不重新全盤考慮我國棧板標准的適應性。

  因此,我國物流專家在2006年再一次提出對我國棧板標准進行修訂。在充分考慮我國對歐美貿易、東北亞貿易和東盟貿易發展的現實需要,考慮我國棧板使用現狀、考慮當前物流設備之間的系統性、考慮ISO世界標准化組織2003年推薦的6種規格之間的互換性與相近性,考慮棧板規格多樣降低物流系統運行效率的弊端,充分借鑒國際經驗和廣泛聽取棧板專家意見基礎上,最終選定了1200×1000mm和1100×1100mm兩種規格作為我國棧板國家標准,並向企業優先推薦使用前者,以實現逐步過渡到一種棧板規格的理想目標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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